例如愛莉沙沙,例如本次事件的kol(我甚至沒記得名字)。
大概他們那種不尊重他人、輕藐專業、絕不誠心道歉的態度才是現今社會愛戴的也說不定。
畢竟事件過後,仍奉其為信仰,奉為圭臬的大有人在。
可能那就是人們說的”敢愛敢恨”?
畢竟這個速食時代,沒人有空慢慢察覺你的特質或是隨便什麼正面特點。
”初見一秒即合體”興許才是這個時代的主流。
流量時代你誰都想討好,可能你最後誰都討不到好。
或許我該學學這些人們,當個尖銳直接的人,或許會被人討厭,但反過來說足夠明確的表態,該喜歡的就會喜歡了吧?
所以我從今天開始要當個像樣的混蛋。
我啊
最
最
最
最
最
喜歡你們了♥
about 1 year ago